为满足河北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,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,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,计划招录公务员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<单位>工作人员)9007名,其中魏县招录70名。
一、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为2月19日9:00至2月26日17:00
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2:00
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7:00
二、笔试
3月16日上午 9:00—11: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
3月16日下午 14:00—16:30 申论
3月17日上午 9:00—11:00 公安专业科目
三、证件审核
4月12日至14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),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。
四、面试
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4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,具体时间、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。4月24日,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《面试通知单》。
五、体检、考察
(一)体检
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、标准和程序进行。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。
(二)考察
按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等有关规定,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,对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,还需按《关于印发<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>的通知》(公通字〔2020〕11号)执行。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,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,重点考察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。
六、公示、录用
(一)公示
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,省直各部门、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、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;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。
(二)录用
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,考生和有关部门、单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。
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、体能测评、证件审核、面试、体检及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。